歌手Nene郑乃馨:向光而行 梦想开花******
图片来源:Nene郑乃馨微博
她秀雅绝俗,自有一股轻灵之气,美目流盼、桃腮带笑、含辞未吐、气若幽兰,说不尽的温柔可人。她就是Nene郑乃馨,长相甜美的她是一位唱跳兼具的实力型歌手,靠着自己的歌声圈了一大波粉丝,甜美的形象和唱歌技巧常常被大家称赞。
了解她的粉丝们都知道,除了歌声吸引外,她坚韧的性格也非常讨人喜欢。Nene郑乃馨从小被父母送去学习舞蹈和音乐,一路而来的艰辛,命运的变幻莫测,也许对她尤为感触,练习室地板上的汗水,无数次重复的陌生音节,她就像有一对隐形的翅膀,为了梦想甘愿永不落地的无脚鸟,用无穷无尽的勇气冲向太阳。
Nene郑乃馨的声音充满感染力,甜美的演唱不经意间将人引入她所营造的爱恋幻境,甜而不腻的糖果音让心动的粉色悄然满溢。爱恋思绪潜藏于心,隐于字里行间。她的声线颇具辨识度,如一支画笔能为听众缓缓勾勒出一幅浪漫的画面,层层递进的情感,让大家产生共鸣。
目前发布的单曲《约定》《爱呀爱呀》《某一个晴天》承载Nene郑乃馨初生灿烂的浪漫梦想,让大家感受到了她的蜕变和用心。纯净清甜的嗓音,给大家一种温暖与活力、和煦与治愈的触感。Nene郑乃馨说:“热爱是支持我追求梦想的动力,因为热爱所以无畏,只要是为了我热爱的事情,我都会尽全力去做,不怕困难。”未来日子里Nene郑乃馨会不断地创造惊喜,这也是她的无限动力。
如果说Nene郑乃馨事业如航船,那么她敬业的精神就如同风帆。敬业笃行,推进她实现从素人的平凡到台上的闪耀,从优秀到卓越。激扬敬业、乘风破浪、披荆斩棘,这都是Nene郑乃馨身上优秀的品质。
在影视上,一次偶然的在泰国招募演员的机会让Nene郑乃馨迎来影视事业的展机,凭借着自己小时候学过的才艺被录取,从此她变走上了做演员的道路,正式进入了泰国观众的视野。在2017年Nene郑乃馨因唱响中华节目来到了中国,和大部分外国人一样,Nene郑乃馨爱上了这里。直到2019年,Nene郑乃馨被导演杨凯渊看到,邀请她主演电视剧《超级影后之初次做人》,该剧在爱奇艺播出,从此Nene郑乃馨进入了中国观众的视野,成为演员后的Nene郑乃馨每日都与台本相处,演技也是越来越纯熟。
Nene郑乃馨对角色塑造的准确度极强,属于天赋型演员,对影视题材和角色都有着自己独到的理解,所以她所出演的影视剧跨度都很大,青春爱情剧、都市奇幻剧等都不在话下。最近杀青的悬疑犯罪题材剧《破茧2》非常值得期待;新剧《麻烦请你先告白》近期也完美开机,剧情将以一场高甜的浪漫告白展开,剧中Nene郑乃馨饰演的甜美元气学姐将会与腹黑霸道总裁有着怎样的故事,让我们一起拭目以待!
持之以恒才能成就精彩的人生,坚持不懈才能铸就更大的辉煌。时间不会辜负Nene郑乃馨流下的每一滴汗水,所有的拼搏奋斗成就了她为更美好的明天筑基。
春节旅游遇风险,消费者该如何规避?******
作为新冠降级后的首个小长假,“阳康”后,有人赶着春运回家过年,也有人选择抓住春节小长假去旅游,寻找久违的“诗和远方”。对于旅游出行高峰期可能出现的种种问题,人们该如何应对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南磨房法庭张倩通过新京报对广大旅客进行风险提示。
旅行社擅自变更行程,旅客该怎么维权?
在案例A中,春节期间,小王精心挑选了一条“苏杭”爆款旅游线路,打算带父母前往游玩,并通过某旅行社订购了上述旅游产品,双方对行程路线、具体景点等进行了明确约定。游玩过程中,因合同约定的苏州著名的A园林景点过于火爆,导致旅行社未能成功预订该景点门票,后旅行社擅自将行程路线中的A园林变更为B园林,小王一家的体验大打折扣。事后,小王将旅行社诉至法院,要求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旅行社应当按照包价旅游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
张倩解释,春节是旅游旺季,因游客激增导致热门景点无票、网红酒店涨价的情形,屡见不鲜。在此情况下,旅行社应当与旅游者充分协商,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变更旅行路线或住宿安排。如未经协商,旅行社擅自变更行程安排、降低酒店标准的,旅游者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要求旅行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报名“低价游”却秒变“高价购”,旅行社要担责吗?
在案例B中,春节期间,某旅行社对外推出“云南7日游,只要399”的活动,已经退休的老张对此心动不已,于是报名参团。哪知在旅行过程中,不仅大部分景点都是“一晃而过”,还增加了好多购物环节,迫于导游的压力,老张无奈购买了一条蚕丝被、两块玉石共花费12000元。事后,老张将旅行社诉至法院,要求旅行社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张倩解释,近年来,旅行社为招揽游客、谋取利益,往往以不合理低价组团,旅游者本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却不曾想“旅游”变“旅购”,心情和体验都大打折扣。低价旅游团的“盛行”,导致旅行社欺客宰客、强迫购物的现象层出不穷。
旅游者要擦亮自己的眼睛,选择具备相应资质且价格合理的旅行社,避免陷入低价、免费旅游的陷阱。如若发生被强迫购物的情形,旅游者可保留好消费凭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情形时,可在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此外,如旅行社或导游存在欺诈或胁迫的情形,旅游者亦可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或第一百五十条主张权利,并要求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
拼团“自驾游”,“免责协议”难免责
在案例C中,小李和小赵都是某俱乐部的“自驾游”爱好者。春节期间,俱乐部组织者在微信群内发布一条“自驾游”报名信息,拟按照自己制定的旅游路线组织几名会员“AA制”自驾出游,小李、小赵看到消息后立即报名。出发前,大家签订了一份内容为组织者仅安排出行过程中的吃、住、行,其他问题都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责任的“免责协议”。行程过程中,因山路曲折,又恰逢雪天路滑,小李驾驶的自家车辆不幸侧翻,小李及坐在副驾驶的小赵均受重伤。事后,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小李负本次事故的全责,小赵便将小李及俱乐部组织者诉至法院,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张倩解释,随着“自驾游”的日益盛行,小规模组团出游的需求越来越大,一些车友俱乐部应运而生。一般情况下,俱乐部组织者负责制定“自驾游”路线、安排住宿饮食,参与者自行准备车辆或与他人拼车出行。此外,大家往往还签订“免责协议”表明自愿参与,责任自负的意愿,以此免除“后顾之忧”。但在损害发生时,这样的“免责条款”并不能完全真正免责,小李作为直接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俱乐部组织者因未在活动中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比如审慎制定行程路线、提前预测天气状况、合理规划出行时间等,亦应向小赵承担侵权责任。
“自甘风险”参加活动,受伤需自己担责
在案例D中,小吴报名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草原3日游”旅行团。按照旅游行程,小吴观看了精彩的赛马比赛及摔跤比赛,观看过后,作为体育爱好者的小吴跃跃欲试,强烈要求与专业摔跤手“比试”一下,现场导游再三向其释明摔跤的风险,小吴却置之不理。一番小试过后,小吴被摔伤,经诊断为踝关节骨折。事后,小吴以在旅游过程中受伤为由,将旅行社及摔跤手诉至法院,要求对其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张倩解释,随着旅游业的不断发展,具有民俗或地域特色的旅游项目日益受到大家青睐,对于旅游过程中的特色活动,比如“草原游”中的摔跤运动、东北“冰雪季”中的滑雪运动,部分旅游者也蠢蠢欲动。
本案中,小吴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明知摔跤运动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及危险性的情况下,对于自身能力做出错误判断,并自愿参加了摔跤活动,应当认定其具有自甘风险的意思表示,对于自身受伤应自行承担责任。摔跤项目不在旅行社原定的行程中,同时导游对小吴参与摔跤活动也进行了劝阻,故旅行社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对小吴的受伤亦不承担赔偿责任。
新京报记者 左琳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