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走基层丨人头攒动的热乎劲又回来了——西北县城市场一线观察******
新华社兰州1月10日电题:人头攒动的热乎劲又回来了——西北县城消费市场一线观察
新华社记者
春节临近,位于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市枹罕镇的高新花卉特色产业示范园区里暖如三春,园区内的临夏百益亿农国际鲜花港内,3个6万多平方米全自动智能温室里不同品种的玫瑰花争着盛开。采摘、保鲜、剪切、包装各环节上的几百名女工们忙个不停。
地处西北的甘肃省临夏州因光照充足,成为鲜花的优质产地。疫情防控政策优化调整后,各地经济迅速恢复,加上春节临近,对鲜花的需求大增,这个鲜花产业园每天出货20万枝,通过四通八达的物流销往全国各大城市。
在百益亿农国际鲜花港玫瑰工厂内,工人正在采摘玫瑰。(新华社记者周梦蝶 摄)
临近春节,记者在临夏州、陇南市多县城发现,各地复工复产,消费活力迅速恢复。
临夏州百盛商贸有限公司在当地有17家超市,最大的一家营业面积超过一万平方米,位于临夏市中心天元广场。随着人流进入超市,伴着喜庆的新年歌声,随处可见的促销条幅挂满超市的各个货柜,促销手段多种多样,“买200送200”“会员享受双倍积分”“超值低价”……过年的气氛扑面而来。
市民在临夏市百盛超市天元广场店购物。(新华社记者马莎摄)
“从2022年的12月18日开始,客流量明显回升。”临夏州百盛商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莉萍说。
天刚擦黑,临夏市的人文景区“八坊十三巷”被彩灯、霓虹灯装扮成了梦幻之境。景区内摩肩接踵,狭窄处需侧身让行,嬉闹声、谈笑声、朋友相遇的寒暄声、叫卖声汇成一片。
该景区由临夏枫临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运营,董事高若楠说,景区内200家店铺有177家已经恢复营业,从元旦假期开始,景区开辟了多个夜游区域吸引游客。
“景区内人头攒动的热乎劲又回来了。”高若楠说。
这是近日临夏市“八坊十三巷”人文景区夜景。(临夏市融媒体中心供图)
记者在多个西北县城看到,一些档次较高的饭店和农家乐聚集地在饭点车来人往,名气较大的店甚至需要预订或排队,大小酒店也都恢复了七成入住率。
晚上7时左右,陇南市武都区状元楼饭店车位已满,店里一共20桌,有16桌已坐上了客人。饭店负责人田晓燕说,饭店日营业额已由元旦期间的两三千元恢复到了目前的1万元左右,年夜饭也已经订出了18桌。
下午3时许,尽管不是饭点,但在陇南市武都区丰正面道连锁店仍可以看到上座率在50%以上。店员正在给几位顾客热情地介绍着菜单上的美食小吃。这里的菜品主要为面食,后厨内锅气蒸腾,五六位师傅正忙前忙后。饭店总负责人李豪一边和熟客打招呼一边介绍说,目前店内已经恢复了往日的热闹景象,赶上饭点的时候甚至需要排队等待。
临夏市速8酒店大什字店不断有顾客进进出出,店长常永吉说,80间客房已有近50间入住,这一数字在元旦期间更高。
“复苏的情况好于预期。”常永吉介绍,这段时间,外地来住宿的旅客明显增多,这也是依托周边旅游业、餐饮业等逐步恢复所带来的效果。
“目前的经营情况可达到2019年的70%以上。”陇南市金都大酒店的负责人乔玲介绍,一些时段还需排队订房,酒店正摩拳擦掌准备迎接即将到来的春节。
临夏州商务局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副科长陕明敏表示,目前正抓住春节消费旺季,开展让利打折刺激居民消费,促进餐饮住宿行业的复商复市。(记者姜伟超、周梦蝶、胡伟杰、马莎、崔嘉琪)
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