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第一天就摔伤,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要不要赔?******
上班第一天摔伤 公司赔了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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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试工期”“试岗期”以及“未建立劳动关系”“未转正”等,不是逃避工伤赔偿责任的借口。建议用人单位在“社保空档期”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用工风险。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上班第一天就摔伤,公司要不要赔?这是前不久发生在湖南湘阴的真实案例。最终,湘阴法院判决公司对摔伤的员工赔偿10万余元。
在这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用人单位到底冤不冤枉?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综合来看,在“倾斜保护原则”下,我国的劳动法更倾向于保护弱势劳动者利益,兼顾用人单位利益。
上班第一天摔成八级伤残
事情发生在2021年6月9日。老杨应邀前往当地一家建设公司从事装模工作。他和公司提前约定,工资按天发放。没想到上班第一天,他就因施工过程中脚下打滑,不慎摔伤了右手。后经工伤鉴定,伤情构成八级伤残。
赖以生存的右手致残,老杨觉得很倒霉。事发后,老杨与公司就赔偿事宜沟通,但未达成一致。向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后,仲裁委裁决公司赔偿老杨107498元。老杨不服裁决,诉至法院。
湘阴法院审理认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老杨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并不影响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
而在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上,法院认为,因老杨是临时工,又在上班第一天受伤,不能举证证明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因此,仲裁委以该公司缴纳工伤保险的基数4931元,作为杨某工资计算工伤赔偿数额,符合相关规定,应予认可。
法院最终判决该公司向老杨支付工伤待遇费用共计107498元。记者了解到,目前该判决已生效,公司已向老杨赔付全部金额。
“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理应被认定为工伤,并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办案法官表示。
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
记者调查发现,在面对类似老杨这样的劳动者的不幸遭遇时,法院往往会在贯彻公平、公正原则前提下,对劳动者依法予以倾斜保护。
同样事发湖南,同样是上班第一天受伤。在长沙天心区从事外墙灯具安装工作的刘某,工作时不慎从高处跌落受伤,鉴定为九级伤残。
公司认为刘某刚上班第一天,双方还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无法购买工伤保险,其与刘某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但法院审理后认为,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是法定义务。刘某虽仅工作一天,但不影响对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最终判决公司赔偿刘某18万多元。
即使上班第一天路上出了意外,也属工伤。2017年,小陈成功应聘昆山某电子厂。去厂里报到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
电子厂认为,出事当天小陈并未到厂里办理入职手续,也未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尚未建立劳动关系,自然就没工伤一说;公司并非不给小陈缴纳工伤保险,而是因为他没来报到,双方还未建立劳动关系,厂里没有义务帮他缴。
但法院最终认定,因电子厂未为小陈缴纳社保,小陈发生工伤,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电子厂承担给付责任。最终判该厂赔偿小陈11万多元。
如果入职第一天就离职,且回家途中死亡,算不算工伤?答案是:也算。同样是2017年的事:王某与悦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被派遣至另一家公司工作。入职第一天,王某提出辞职,并办理了离职手续。不料当天下午,王某骑电动自行车被货车撞倒,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王某被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两家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法院审理认为,劳动者离职当日完成的交接工作等也是其工作组成部分,其离开公司回家的行为应视为下班。且员工向用工单位申请辞职不等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关键
“这些案例有两个常见的争议点:一是双方劳动关系的确立,二是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帅分析。
吕帅告诉记者,无论劳动者是“上班第一天”或是“未转正”,只要符合劳动关系建立的特征,那么自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开始,二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即已建立。
实践中,为了相互了解、选择,有的企业会为新员工设置“培训期”“试工期”“试岗期”等期限。但也有不合规企业借此推卸劳动用工的法律责任,不缴纳社会保险。一旦员工在此期间发生工伤,企业便以“未建立劳动关系”“未转正”为由,试图逃避工伤赔偿责任。“其实试用期对劳动者的影响仅表现在解除劳动合同和工资待遇方面,对工伤待遇没影响。”
此外,很多企业会选择在员工转正后缴纳社会保险,或当月入职、下月办理社保登记。吕帅认为这种做法不但不能为企业省多少钱,还可能带来无法预期的后果。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转正后缴纳社保的操作显然违法;当月入职、下月办社保的操作看似不违反法定时限要求,但殊不知,30天之限是法律给予用人单位的最长宽限期,并非不缴纳社保的免责期限。”吕帅举了一个现实案例:2020年10月,上海某公司因工期紧张,加急招聘了操作工李某,当晚李某办好手续后正式入职到岗,不料工作两个小时后猝死。事后,家属要求公司给予一次性补偿140万元。
“这就是一起典型的反映‘社保空档期’的事件。”吕帅建议,在“社保空档期”,企业可以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风险。他同时提醒劳动者,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并以双方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为由拒付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应准备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医药费发票及证明双方存在用工事实的相关证据,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报记者 王鑫 方大丰 本报通讯员 刘霜)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系列解读④农业强国的中国特色“特”在哪?******
作者:陈秧分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强国必先强农,农强方能国强。没有农业强国就没有整个现代化强国”,着重强调“建设农业强国要体现中国特色”,要求“走自己的路,不简单照搬国外现代化农业强国模式”。中国建设农业强国,既需遵循世界农业强国的一般规律,更需充分体现中国的国情农情,探索中国特色的农业强国之路。
一、农业强国需立足人多地少的资源禀赋,做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的稳定安全供给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始终是建设农业强国的头等大事”。我国人多地少,用占全球9%耕地、6%淡水资源成功养育了占世界近20%人口。同时也要看到,我国粮食安全基础仍不稳固,国际合作环境不容乐观。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的稳定安全供给,既是农业强国的基本门槛,也是国际国内形势所迫。
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的稳定安全供给,体现在足够的产品供应、合理的产品结构与良好的产品质量,关键是做好资源保护与利用文章,抓住耕地和种子两个要害。“藏粮于地”重在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切实保护好、利用好耕地资源。“藏粮于技”重在把种业振兴行动切实抓出成效,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和装备支撑,拓展农业生产边界。中央还要求“树立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多途径开发食物来源”,为进一步优化利用耕地资源、立足整个国土资源保障稳定安全供给提出了新要求。
做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的稳定安全供给,还需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与能动性。一方面要“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健全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通过辅之以利的行动举措,让种粮农民有收益、主产区种粮不吃亏,另一方面要“严格考核,督促各地真正把保障粮食安全的责任扛起来”,通过辅之以责的行动部署,推动主产区、主销区、产销平衡区共同扛稳粮食安全责任。
二、农业强国需传承农耕文明的历史底蕴,满足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时代要求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到建设农业强国需立足“农耕文明的历史底蕴、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时代要求”。中国有5000余年的农耕文明历史,从中国特色的农事节气,到大道自然、天人合一的生态伦理,等等,都是中华文化的鲜明标签,都承载着华夏文明生生不息的基因密码,彰显着中华民族的思想智慧和精神追求。赓续农耕文明,既可为农业强国建设贡献智慧,也可为农业强国建设提供自信。
农耕文明的精华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农业强国必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对内加强农业资源保护,强化退化耕地治理,提高农业用水效率,促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进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发展生态低碳农业;对外加强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推广,在国际农业治理中融入中国农耕智慧,提升文化软实力与影响力。
三、农业强国需顺应大国小农的发展阶段,在中国式现代化过程中推进强国富民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农业强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根基,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夯实国家安全基础,都离不开农业发展”。中国是发展中大国,具备鲜明的“大国小农”特征。根据第三次农业普查,我国小农户数量占农业经营主体98%以上,小农户从业人员占农业从业人员90%,小农户经营耕地占总耕地面积70%。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约为高收入国家的10%,农业发展最大短板在于劳动生产率偏低。
因此,农业强国需顺应大国小农的发展阶段,既要“循序渐进、稳扎稳打”,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和城镇化,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也要“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情”,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列为新时代农业强国建设的重要任务,将小农户列为农业强国建设的重点对象,向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要效益,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要效益,强龙头、补链条、兴业态、树品牌,推动乡村产业全链条升级,带动小农户的现代化转型与农业竞争力的同步提升。
四、农业强国需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依靠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要依靠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中国作为人多地少的发展中大国,如何利用有限的水土资源满足14亿人口的食物需求,既保障吃得饱又吃得好,如何将2亿小农户纳入现代农业轨道,既提升产业竞争力又实现共同富裕,全球缺乏先例。
对此,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要求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以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为引领,以产业急需为导向,聚焦底盘技术、核心种源、关键农机装备等领域,整合各级各类优势科研资源,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构建梯次分明、分工协作、适度竞争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通过大力提升农业科技水平,根本提升农业竞争力。同时,也强调深化农村改革,把强化集体所有制根基、保障和实现农民集体成员权利同激活资源要素相统一,着力破除妨碍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制度壁垒,激活发展活力。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RCEP对中国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影响与应对战略研究”(编号:21&ZD093)的阶段性成果)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