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政协五年发展之“最”:与时俱进 守正创新******
中新网贵阳1月12日电(记者杨茜 蒲文思)12日,贵州省政协十三届第一次会议在贵阳开幕。贵州正式进入两会时间。
十二届贵州省政协副主席赵德明代表政协第十二届贵州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工作报告时表示,五年来,贵州省政协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努力以高质量履职服务贵州省高质量发展。
五年来,贵州省政协事业坚持与时俱进、守正创新,实现了积极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成绩是全方位和全局性的,其中很多工作具有特殊性、突破性和开创性。
图为政协委员在听取政协第十二届贵州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瞿宏伦 摄五年来,贵州省政协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等功能建设,提高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水平。
报告指出,五年来,最具根本性的是始终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导,持续深入推进中央政协工作会议精神走深走实;最具创新性的是搭建高层次协商平台,实现所有党政领导听取委员意见建议和“一府两院”领导同志与委员专题协商“全覆盖”;最具影响力的是登梯借力争取中国经济社会理事会支持,推动国发【2022】2号文件出台;最具广泛性的是组织省市县三级政协开展“百千万行动”,坚决扛起按时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政治任务;最具挑战性的是紧急动员政协委员采购疫情防控紧缺物资,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广泛聚智聚力;最具系统性的是指导市县政协加强和改进工作,促进政协协商有效服务基层治理。
十二届贵州省政协副主席李汉宇在作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时说,五年来,共收到提案3939件,经审查立案3734件。立案提案中,集体提案1249件,委员提案2485件,均已全部办复。提案展现了政协委员为国是建言、为人民履职的使命担当,彰显了人民政协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和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上的独特优势。提案提出的很多意见、建议得到承办单位的重视和采纳,为助力贵州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了智慧和力量。
图为政协委员在听取政协第十二届贵州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瞿宏伦 摄李汉宇表示,五年来,贵州省政协探索“六个首次”,引领发展创新。首次借鉴课题研究方法,从提案线索中遴选重点建言方向,发挥党派团体、各专委会和各界别优势,加强重点提案的组织策划;首次把提案线索征集范围覆盖到社会各界和党委、政府部门,科研机构和市(州)政协,进一步拓宽线索来源渠道,提升线索征集的高度、深度和广度;首次参照提案督办的方式,督促各相关部门按照重点提案的办理要求,对政协全体会议大会发言和联组发言领导批示意见进行跟踪落实;首次推行提案工作表彰新模式,采取年度评选与届次表彰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表彰;首次实施提案办理工作考核新办法,将提案办理工作纳入省直单位服务高质量发展目标绩效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导向作用;首次组建提案工作专家智库,聘请各领域专家学者组成“智囊团”,为提案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五年来,贵州省政协围绕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出提案1219件;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提出提案215件;围绕弘扬新时代贵州精神提出提案289件;围绕完善社会治理改善民生保障提出提案1800件;围绕守住发展和生态底线提出提案211件。
关于贵州省政协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报告提出5方面的建议,持之以恒强化理论武装、持之以恒坚持党的领导、持之以恒深化协商议政、持之以恒服务发展大局、持之以恒汇聚强大力量。(完)
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的有力举措****** 作者:江小涓(中国行政管理学会会长)、白京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创新驱动发展中心主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大局,要维护国家数据安全,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促进数据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统筹推进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近日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明确了数据要素市场制度建设的基本框架、前进方向和工作重点,对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把数据作为继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之后新的重要生产要素,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首先,数据的爆炸式增长和大规模流通应用,推动大数据中心、移动基站等基础设施投资规模持续增长,激发电商、社交、娱乐等数字消费提质增效,促进产业互联网、智能产业等数字生产提速放量,加快数字贸易发展,为稳住宏观经济大盘、促进经济持续增长提供强劲动力。其次,数据要素的高效利用,能够汇聚海量信息并进行智能匹配,克服资源配置中的信息壁垒,形成供需互促、产销并进的良性互动,有利于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再次,数据大规模流通应用,能够产生常规条件下难以获得的新信息、新能量,有利于促进颠覆性创新,催生出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最后,与传统生产要素不同,数据可以被多次复制共享,这决定了数据要素在市场化应用的同时也可以大量应用于公共服务的多个场景,提升公共服务的可及性、普惠性、均等化水平,促进经济发展成果普惠共享。 与传统生产要素相比,数据要素具有产权复杂性、交易多元化、技术依赖性强等特征。“数据二十条”既把握数据同其他生产要素的共性,又把握数据要素的特性,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措施。 处理好数据产权和使用权的关系。数据参与生产、交换、消费、分配,所有权是绕不开的问题。这主要是因为数据尤其是有价值的大数据,其产生过程往往伴随着多个主体,导致确定数据产权的问题较为复杂。“数据二十条”并不回避数据要素的复杂产权问题,同时更强调使用权,提出“探索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制度”,要求“根据数据来源和数据生成特征,分别界定数据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各参与方享有的合法权利”,从而在总体框架上采用结构性分置,具体操作上采用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创造性提出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和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构建中国特色数据产权制度体系。这既符合社会认知基础、数据要素特点、事物发展规律,也为今后继续探索留下足够空间。 处理好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的关系。目前市场上的数据交易方式,既有数据交易所形式的场内交易,也有企业与企业之间直接发生数据交互的场外交易。场内交易一定程度上利于监管,但需付出额外成本;场外交易虽灵活多样,却易出现违规行为。对此,“数据二十条”提出“完善和规范数据流通规则,构建促进使用和流通、场内场外相结合的交易制度体系,规范引导场外交易,培育壮大场内交易”,并在完善数据全流程合规与监管规则体系、统筹构建规范高效的数据交易场所、培育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服务生态等方面提出指导意见,为探索建立合规高效、场内场外结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指明了前进方向,也有利于探索更优的数据交易方式。 处理好数据共享和数据安全的关系。公共数据体量巨大、价值含量高,无论是社会治理还是产业发展,都迫切需要使用公共数据。“数据二十条”对公共数据的开发利用作出规定,主基调是坚持开放共享,强调“推进实施公共数据确权授权机制”,鼓励公共数据在保护个人隐私和确保公共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的要求,以模型、核验等产品和服务等形式向社会提供,对不承载个人信息和不影响公共安全的公共数据,推动按用途加大供给使用范围。也要看到,可以无条件开放的公共数据是有限的,大部分公共数据具有一定敏感性。在这方面,“数据二十条”要求“依法依规予以保密的公共数据不予开放,严格管控未依法依规公开的原始公共数据直接进入市场,保障公共数据供给使用的公共利益”。这些规定为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促进公共数据的高效利用和要素价值释放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还要看到,数据的大规模流通应用对数据安全相关技术创新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近年来,市场上已经出现了一些维护数据安全的技术,如隐私保护计算和区块链技术等,为解决数据安全与数据流通之间的矛盾提供了可能选项。“数据二十条”高度重视数据安全相关技术创新发展,鼓励探索数据流通安全保障技术、标准、方案;支持开展数据流通相关安全技术研发和服务,促进不同场景下数据要素安全可信流通;提出以“揭榜挂帅”方式支持有条件的部门、行业加快突破数据可信流通、安全治理等关键技术。这对于实现以数据安全技术保障数据合理使用、以数据使用促进数据安全技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